留言时间: 2008-5-13 14:04:00 问,税咨,询,http://kdvuf.com
留言标题: 续7881 问.税咨询.http://kdvuf.com
留言内容:
老师:
您好!
7881中的解析是否意味着职工的保险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,然后在单位报销作为税前列支呢?
谢谢!
问税咨.询.http://kdvuf.com
回复时间: 2008-5-14 问税.咨.询.http://www.kdvuf.com
回复内容: 社保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,如果职工个人将社保全部作为个人部分缴纳,则单位应将其作为职工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在税前列支;如果职工个人将社保分个人和单位部分分别缴纳,个人部分作为工资薪金一部分在税前列支,单位缴纳部分作为管理费用直接在税前列支。
问,税咨,询,http://kdvuf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