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言时间: 2008-5-13 8:25:00
问税,咨,询,http://www.kdvuf.com
留言标题: 增值税抵扣 问税,咨询,http://kdvuf.com
留言内容: 我公司向供应商A购买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但付款时供应商A要求我公司将货款转帐入B公司,并出具了委托书.但税局认为这样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,请问有何法律依据?谢谢! 问税 咨 询 http://kdvuf.com
回复时间: 2008-5-13
回复内容:
根据增值税的规定,这种情况下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,因为税务上没有规定付款与开具发票方不符不予抵扣。税务机关认为不能抵扣,应该请示税务机关有什么法律依据。
自2003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由税控系统开具后,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通过扫描认证后抵扣,除非税务机关能够证明:1)你公司取得的发票属于虚开2)对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。
问,税咨,询,http://kdvuf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