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83_我厂是一家啤酒生产企业,请问在计算消费税时,鲜啤酒的出厂价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啤酒桶押金吗?
咨询时间:2006-6-9 15:42:14 咨询人: 咨询方式:今日热线
咨询内容:
答复内容:答: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1]84号)第四条第(一)项的规定,每吨啤酒的出厂价(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)在3000元以上的,单位消费税税额为250元/吨。但是,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6]20号)规定,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。
答复时间:2006-6-9 15:42:14 答复单位:
信阳市国税局 问.税咨.询.http://www.kdvuf.com